1、生活可自理的健康老人;
2、需要臨時寄養的老人;
3、已完成急性期治療,主要以護理為主的患者;
4、患有各種老年病、慢性病,雖病情穩定,但大部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,需要住院護理的患者;
5、神經系統疾病致殘,大部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,病情穩定后需要進行康復訓練的患者;
6、各種腫瘤術后、放化療后需要調理的患者;
7、肢體殘疾以及病情穩定,但仍需進行醫療、護理的患者;
8、腦癱、截癱、植物人、老年癡呆等長期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;
9、需要臨終關懷的患者。